2015年9月24日 星期四

我不是同性戀,他說



〈投票前夕〉,eL

他們修築馬路
卻沒有讓我們達到更美好的地方

他們修復路燈
卻沒為我們帶來更多光明

他們加了垃圾車的班次
卻沒有為我們減少骯髒

噢,但是
他們承諾我們的未來
卻總是名副其實:
未來。

今天讀到詩人eL的這首詩,也讀到「金溥聰:我不是同性戀」,2015年9月23日《聯合晚報》頭版主標。

性傾向哪邊,當事人說哪邊就是哪邊,我的理解僅有如此。

如此既然,那是同性戀就是啊,有什麼好不承認?

回答這問題或能有幾個層次來看待。

第一,你認為同性戀傾向足以影響你認識與評價一個人的態度。亦即,當他是同性戀,你願意支持或反對他;當他不是同性戀你願意支持或反對他。因此,是同性戀就必須承認啊,否則怎麼判斷自己是不是能與他站在同一邊。這種以一個人的先天條件作為主觀的篩選標準,如:這個人是白人我才和他做朋友、這個人是東南亞外勞一定愛錢又笨,基本上完全不可取,暫且不多花篇幅討論。

第二,你認為同戀性傾向不足以影響你認識與評價一個人的態度。亦即,無論這個人是不是同性戀,都不是你支持或反對他的理由。

若是第二點,還能進一步釐清,性傾向為何不足以影響你判斷一個人?

一種可能是,你真真理解性傾向對一個人來說尤其是對性/別少數者來說,無非都承受了整個社會結構所賦予的性別氣質與形象期待、道德壓力、污名標籤等這種人造的性別牢籠本來就該被打破,於是有意識地去挑戰性傾向差異所引發的歧視,認為同性戀向你出櫃,你當然願意坦誠接受。但能這樣想的人,多半不會一廂情願地以為同性戀怎麼能不自我揭露。

相反的,另一種可能就是你壓根不在乎身為一個同性戀或性少數也許出生到大,從自我發現、摸索、反覆否定肯定,經驗一次次毀滅再到重建自我認同,一路上所遭逢的各種壓抑與痛苦;成長的磨難在每個同性戀身上或許因為各種條件的差異而程度不一,然而學習如何在主流異性戀世界的夾縫活得像個「正常人」,懂得察言觀色、懂得保護偽裝、懂得取巧討好,已經是大部分同性戀求存的基本配備。這也是為什麼常常有人說,同性戀的心思特別細膩敏銳(然後往往接著就是所以他們特別有才華、特別有能力之類的),或者換個反面說法,同性戀總是生毛帶角十分難相處,卻不多想這些能力或缺陷很可能都是「被逼出來的」。

馮光遠就是屬於後者,他才不在乎同性戀者生命的真實處境。

今天就算馬英九跟金溥聰沒有「特殊性關係」,以兩人的政治權力層級,一樣可以互謀無阻,也就是說,你認為需不需要揭發或挑戰他們的政治盤算,與他們兩人的關係屬性根本無涉。

再者,一個國家總統的性傾向,若足以成為它國加以威脅利誘、監控政局的把柄,那麼該檢討的恐怕是這個國家的人民,何以讓性傾向在國境之內成為一種不能說的恥辱,而不是反過來如馮光遠之流,用毫不在乎的輕蔑踐踏異己,指責同性戀自己不出櫃真是恥辱。

或許這正是時代力量,2015年,台灣仍是一個縱容性別暴力語彙如流彈四射、傷人濺血之地。

Painting:Emily S. Sat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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